共享单车自动落锁导致骑行人受伤的事件近期频发引发关注。昨天,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共享单车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因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原告王女士的要求平台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法院调取了监控视频和订单数据。虽然视频显示王女士确实在骑行中突然摔倒,但画面并未清晰记录车辆锁具或车轮的实时状态。而订单轨迹出现的"直角转弯"现象,也被法院采纳被告解释为车辆被遗弃后的移动路径,不足以证明车辆故障。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车辆存在硬件或系统故障。相反,她在雨天单手撑伞骑行的行为,也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骑行不得手中持物"的规定,自身存在过错。
闵行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原告举证不足,无法证明事故与车辆故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2024年9月的一天,25岁的王女士在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秀波路口骑行哈啰单车时,车辆"突然自行锁死",导致她被甩出造成头面部多处受伤,花费医疗费三千余元。王女士认为,作为平台运营方的哈啰单车和车辆提供方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对其车辆故障导致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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